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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小伙和48岁妇女开房 **没成房费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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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7 22: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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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2月7日报道 一名24岁的小伙子在酒吧认识了一名48岁的中年妇女,两人喝酒后,也不顾年龄悬殊,互相流露出发生**的意思。昨天凌晨,两人来到南京下关某旅馆开房,其间因小伙子饮酒过量,未能行得了房事,于是提出退房回家。 退房时,小伙子要求房费“AA”制,双方为此起了争执,还惊动了110**。 昨天清晨5点钟,110**接到报警称,和燕路附近某旅馆内有纠纷,随即他们赶到了旅馆。只见旅馆房间内呆着一男一女,一问年龄,男的24岁,而女的则48岁。一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的回答让在场的人大为惊诧,这名24岁的小伙子差点和比他岁数整整大一倍的妇女发生**。“是他自己没有用,做不起来,还要我付房费。”说起这事,女的情绪有些激动。男的说:“我不想玩了,我要回家,没有理由让我一个人付房费。”经过了解,这一男一女是前天晚上在太平北路上一家酒吧认识的,女的离了婚,两人在酒吧喝酒时,均表现出极度空虚。到了次日凌晨,他们来到和燕路附近的旅馆开了一间房,准备发生**。大约是男的饮酒过量,一时“坐怀不乱”,以至于大家均未能如愿。随后,提不上兴致的男青年提出要回家了,干脆退房,同时他提出,既然大家都未能如愿,房费也“AA”制,让女的再给他一半的房费。 女子一听男青年说出这样的话,气不打一处来,拒绝付一半房费,两人争执不休,最终报了警。昨天,记者了解到,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后,经过调解,女子还是付了一半房费。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任国勇)
发表于 2009-2-7 23: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40多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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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00: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半世人了,出来`玩还怕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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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01: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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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19: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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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19: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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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1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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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21: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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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6: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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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20: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怀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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