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2016年,距离那年已经快过去14年了!在已经过去的13年多里,我们一直在马路上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是怎样的玩笑?我们开着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摩托车行驶了十三年之久,现在我们还在继续!
一篇报道赞美了“五类车“的禁却伤害我们的心
我 身处的番禺区(2002年包含现今的南沙区在内)在2002年12月10那天起实施了禁牌令,主要是针对摩托车上牌,它是禁止了摩托车上牌并不是现在广 州汽车的限牌令那样!说起这个禁牌令,当时我们父辈说起来也觉得不可以思议,因为在番禺实施禁牌是现实上并不可行,因为番禺是广州的郊区,由多个农业镇组 成,农村较多,摩托车需求量大!
我们这里的村都依靠在这条主干道上,但是这条主干道只经过村口,而且狭窄车流巨大
一旦禁牌就意味着未来的农村户口的人民出行没有了摩托车,在公交线路未能覆盖农村的情况下我们就被禁牌了,在现在看公交依 然是无法入村内的!2002年到现在,这里的无牌摩托车达到数不清的数量了,加上原本的粤A都已经全部报废了,所以我才想让大家了解一下这种还在继续的荒 唐!当年禁摩的理由以两抢事件为主违规居多为辅来进行禁摩,但观看的以前的文件也只是限行路段的划分,禁牌的文件我实在没有找到!现在我就以自己的见解说说两抢的问题,就因为两抢的工具为摩托车所以禁摩?难道交通不知道两抢的摩托是没有拍照的吗?交警有好好管理过摩托车的管理吗?我们这里禁牌13年,没有出现两抢的事件,反而出现的是我们的摩托车频繁被盗的事!
说起违规的事,说摩托车轻便容易做出违规的事,做出违规事的是人而不是车,所谓的更容易就是人 的心有违规的想法,摩托车只是更方便这些人违规,一个平时违规惯的人无论驾驶什么车都会违规,怎能怪一样工具呢?
2007年
吴沙
让广州禁摩,但
吴沙
还在番禺任职时就让我们禁牌了!新闻里说的2007年广州禁摩,但我们这里不限行摩托车却禁牌13年!
在这条主干道上的非机动车车道连一个人的身位都不到,试问电动车又怎么好好行驶
2014年广州一个媒体对本地摩托车没牌没有油加的报道,文中也以广州禁摩年限2007为标准
我们对摩托车的刚性需求让我们不顾危险骑上了没有悬挂牌照的摩托车上,所 谓的刚性需求我在这里解释一下,我们这里是农村,只有村口近主干道而且村路狭窄摩托车是最好的选择,如果问为什么不选电动车的话,是因为第一国家合规定的 电动自行车最大时速只允许达到20km/h,如果你载一包肥料(标配50kg)的话你的电动车早已经无法运转起来更不用讨论的它的续航能力了!
13 年来现在我区的无牌摩托车在不断的增加,越来越多成年人需要摩托车代步去镇上工作,有的人已经觉得不需要去考取摩托车驾照了因为摩托车驾照成为一种负担, 因为法律明确驾驶无牌机动车必须扣12分,所以这12分可以说是一下就会被扣完了,花一千多块换来一次性的扣除值得么?上外籍牌也是早几年的流行的做法, 但是只换来闯禁扣三分罚款的下场,还有年审的麻烦事!2002年到2007年期,这边交警打击无牌摩托车,更违法拦截,用木棍拦截车辆还有便衣执法在红路灯等车时就会突然拔掉车钥匙,由于我们的没拍照的不合法助长了他们的暴力与违法!最离谱的是非交警部门的执法,其它部门居然以疑似被盗车辆对你进行车辆没收,许多法律知识薄弱的人就默默被扣车了!
下面我给大家什么叫交警执法!
2016年4月7日,交警居然进到工厂内对工厂内的车进行扣车处理
车内已经停放在停车棚内,交警在没有咨询过车主便自行进行了扣车
同时在大岗某工厂外交警又进行扣车引起工厂人员不满,工人冲向执法车取回自己的交通工具!有视频在我微博里
9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上面工厂的车没有违反任何条列为何交警会有如此行为?这样的交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五条中的第七小条: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希望全国人民能监督一下广州交警的野蛮行为!
我们也想合法上路勇敢面对交警,但是**没有给我机会!而且因为是无牌机动车的原因,在别人事故责任 的前提下,遇到一些小碰撞的时候,我们无法追究责任只能忍气吞声,因为别人一说报交警的话我们的车就会被没收!甚至有人遇到致命的交通意外,但却没有获得 相应的赔偿!尽管我们这里有着很多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只要开放牌照加强管理,这样的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必然减少而且人们也会自觉戴头盔上路!
在2016年4月4日晚上,我目睹一个想违法停车倒车的人把一名骑摩托车撞到了,而小车司机对倒地受伤的摩托车司机置之不理在旁说摩托车司机为碰瓷人员又没有牌照,听到没有牌照的时候我的心不禁心寒一下
番禺南郊交警对停放路边的车进行扣留
其中一辆在停放在商铺傍边的摩托车成为交警的目标
而且因为禁牌的问题,摩托车一旦被扣都无法取回来,每天就一个查车点就几十辆车被扣,一辆车按平均价值(不是新车价格的平均价值)4000元来算一天一个执 法点就几万元的被扣了!而且因为无牌没有人敢拘留15天扣12分来拿回这些车就被送去废车场,意思就是一天一个执法点就有几万元掉进垃圾袋一样,更别说一 年下来总被查处的价值总额了,禁牌间接在剥削人民产啊!同样因为经常查车,我们无法面对交警频繁的查处就有人需求更便宜的摩托车们也就是来历不明的摩托 车,也就是黑车,有这样的需求就有这样的供求,我们平时无牌的摩托车就成为了偷窃者的目标,据我所知在番禺被盗后的摩托车基本都不能找回来即便已经是报了 警!面对**的不作为和慢慢增多的无牌机动车,让我觉得**只是无法处理当年的烂摊子而已!
一辆粤A牌照的摩托车主向交警进行辨析
最后车辆还是被扣了,这辆车的所有被扣车辆最终会送去废车场
现 在广州在2016年3月们再次实施禁油令,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不允许加油!但是2002年最后一批上牌的摩托车早在2015年12月10号过期了,因为中国 摩托车的使用期限为13年,所以我们现在全区所有的粤A牌照的摩托车已经过期了,成为了报废车,但即使报废了我们也没有抛弃它,因为我的生活真的离不开 它,但现在也无法加油了!其实早在2014年广州已经实行了一次无脑的禁油令,当时也禁售摩托车,不允许居民使用油桶来油站加油,农民要加油必须去当地派 出所开具证明,试问在春耕时节农民都忙的不可开交还必须去开证明,大家试幻想一下农民开着没有牌照没有油去派出所开具明来证明自己是农民然后回到加油站加 到油桶里再倒回摩托车里的做法是多么的可笑?当时也为了加油而联系过南农记者!链接: 禁油令升级番禺南沙摩托断油
当时我用“王先生”来向**农村进行的一次哭诉
2014年我们区禁油令刚出现时我们只能**加油或者加私油!但是没有一家媒体愿意报道我们的真实情况和原因,多数是怪责我们这种无奈!像**加油的事,新闻中报道面却是卖**获取暴利而不是报道我们禁牌车辆不合法才要**,谁不想光明正大加油!链接: 外地摩托当“禁油令”透明挂假“粤A牌”照样可加油
一篇报道片面的新闻
除了禁油令外还有这个《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里面提到了“五类车”, 不知道大家对“五类车”的认识是怎样的认识,在广州的地铁也许看到说“五类车”危险的公益广告,在那些公益广告里面的“五类车”是摩托车、电动车、三轮 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对于这样的划分只能说**的一种变相宣传和妖魔化丑化摩托车做法!
网上关于五类车的说法,一搜索就是广州的五类车,其中说了五类车治了十年没治好,你却不知道你的禁牌令就是让五类车不停息的根源,让我们开上了无牌车成为了你们口中的五类车人员
其实的“五类车”真正的划分是这样的: 先说残疾车,国家当年好心为残疾人制作的交通工具变成了五类车?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装有动力装置驱动的残疾人机动轮 椅车属于非机动车,但其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规定机动轮椅车 应当符合9项要求,对车辆的最高时速、外形尺寸作出了具体规定,即“车辆的最大 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500mm×1200mm×1400mm(长×宽×高)”。而且广州本身就有《广州市残疾人专用机动 车管理办法》规 定,残疾人应当使用本市统一车型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性能应当完好有效,车身不超过200cm、宽不超80cm、高不超过110cm; 发动机容积不超过50CC(含50CC),那么符合这样规定的车也被认定为“五类车”,自打嘴巴的行为,质询过广州交警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这种车经常非法营运,一个自己监管不力就让残疾人背上扣车黑锅?
在2014年里的一篇报道里提到广州发放的“统一车型”过了使用期
接下来的是电动车! 国家是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只是十多年前的标准已经很难到了,一个只能达到20km/h的电机没多少人会买单,好说回旧要求《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2.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大于7km。
3.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4.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
对不符合以上四种条件之一的,均不能认定为电动自行车,而作为机动车处理。
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标准,16年前的标准还会适用吗?
经过我一天的走访发现能达到这样的标准的电动车是没有的了,30km/h到40km/h的电动车电动车居多,国家也曾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曾经设立专门针对电动车的标准方案,其中里面要求对电动车列为摩托车项也就是机动车类,进行上牌处理,以及考取驾照规范管理!只是这个方案还没全面实施,广州已经开始对电动车的一次屠杀,那也是啊,一个连摩托车都不用心管说禁就禁的城市,现在就屠杀了还在幼儿期的电动车实在是高明的做法!
新标准的内容
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强制拆除、收缴动力装置,并依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并处五十元罚款。
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利用进口汽车车身(含驾驶室)拼(组)装生产汽车或使用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统称“五大件”)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改装车,是指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
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最后到了大家印象中的农民用车——摩托车!一个国家承认的交通工具为何成为五类车呢?如果真按广州说的摩托车就是“五类车“的话,那么广州你为何要购入“五类车”gw250车型作为交警用车?你们为何在2016年2月24日又再购置120辆价值接近3万元的钱江贝纳利的警用蓝宝龙300“五类车”作为警用摩托车?宝马也在生产**所谓的"五类车"?其实是真正的标准没有告诉大家让大家自潜移默化全部摩托车就是“五类车”,如果真是这样请广州全部警用摩托退还厂家,购置人力自行车或时速20km/h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现在广州的通勤用的警用摩托车gw250 s型警用大排量摩托车价值接近3万
2016年2月份购入的120辆同样价值近3万元一辆的蓝宝龙300警用大排量摩托
广州番禺3月26号一家卖“五类车”宝马摩托车4s店开业了,在这个禁摩的城市里形成一个强烈的反差(图源:爱摩托)
在这间“五类车”专卖店里陈列着一台价值40万的五类车还有五类车模特(图源:爱摩托)
轻便摩托车,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 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 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这就是我咨询很久得到的一个“五类车”的界定标准,准确来就是不符合规格的电动自行车、50cc轻便摩托车(在国内这种摩托车已经是久远的二冲程摩托车,国家是有给这种车牌照的也就是蓝牌摩托车)、不合规格的残疾人车、改装 车(含拼装车、人力改装三轮车)、报废车!为甚么**不说具体的“五类车”是什么,请摩托车商会好好好追究广州**,还有国家应该为广告法增加对公益广告 的规定,如此片面空洞的公益广告都能在公共地方播放?说回那份草案,里面提到了进行区域,没有番禺区和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等地方,因为这些地 方都是默认有摩托车行驶的地方,不过有一点的不同的是南沙和番禺并没有粤A牌照发放,而增城还是有粤A牌照的,为什么十三年前的番禺会做出这样愚蠢的做法 呢?除此之外我针对我们区禁牌查找具体的禁牌法规也没有找到,那么当年的禁牌是什么依据呢?还有这份草案有许多不人道的地方,销售方也要被罚?这种管理 是否合理?你们**不断介入商业活动,从管理油站到管理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实在是**涉及过度,在广州珠江新城有一间美国胜利机车的专卖店,我在想这间胜利应该会放弃广州了!还有这份条例的出现更表明我们的番禺区人大和南沙区人大应该撤职,可能觉得我过分了点,但是人大并没有为人民说话,而且我打了南沙人大电话:39078150! 很多次了也没人接听!
我找很久只找到一份名为《广州市人民**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的禁行的通告并没有找到禁牌的规定
为了争取为我区人民发放粤A发放牌照,我联系过众多媒体,最后只有**农村报的记者为我的付出做出回应,为我们发了一次声这篇文章中我们分析了一些数据,对比了2002年和2013年的交通事故数据,更表达了禁摩禁牌带给我们的后遗症!链接: 羊城五类车之困与交通政策的“供给侧改革
具体内容如下:
近 日,**农村报南沙区榄核镇沙角村的居民黄先生向笔者发来了两条长短信。榄核镇近期对摩托车的禁油行动又开始了。加油站不给加油,上路也严查,管理部门的 执法,再一次将周围村民们家里那些无牌无证摩托车逼上了绝路。黄先生想正正规规骑着摩托车上路,但广州城并没有赋予他这个权利。
近年来,五类车问题,似乎成为了广州城交通的毒瘤。无牌摩托车的增多,甚至达到“**逐年递增投入大量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治理,但未能有效阻止其发展势头”。在去年的大力整顿下,去年全市因“五类车”交通事故造成2670人伤亡,与2014年同比下降2.9%。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三项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透露,本月底将审议与“五类车”治理密切相关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禁摩问题,再度成为了黄先生们关注的民生大事。黄先生说,如果这个立法通过,番禺农民无疑就是最大的受害者!
在黄先生看来,五类车的泛滥,正是一刀切的交通管理政策与居民交通需求无法满足所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增多,摩托车禁牌令难脱干系。
回顾历史,羊城从2002年开始停止摩托车入户粤A,并于2004年开始陆续在主城区禁摩,随后禁摩区域扩大到番禺中心区。
按照现行政策,广州的番禺、南沙地区暂时未禁止摩托车行驶,但禁止外地牌照摩托车进入该区域,而本地的粤A车辆,也基本达到了报废的年限。可以来说,目前在广州区域上行驶的摩托车,基本都是违规的。
既然大家都知道是违规的,为何还在继续使用摩托车么呢?
是刚需,与大家跑香港买奶粉,跑日本买马桶盖一样一样。
以黄先生为例子,番禺除了市桥为发达的镇街外,其他地区仍属农村,当地村民以农业为主。村镇之间的交通,缺乏公交系统的支持,轿车保有量有限,摩托车自然成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其次,在黄先生的日常的活动范围里,村镇路面狭窄,轿车也没有摩托车方便。
刚 性需求的影响下,肯定有部分消费者顶着违法风险(按照交警统计,2011-2013年,广州市共查扣摩托车451922辆,没看错,是45万辆),继续使 用无牌摩托车,甚至黑车,因为车主知道,车子一被扣,就要不回来了。什么车便宜,就买什么车,这是一种取巧。很多人甚至不考驾驶证,因为按照规定,驾驶无 证车辆上路,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证又得重考了。
再来看两组新闻数据。
2002年,广州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6760起,占交通事故总数50.4%,造成人员死亡905人、伤8987人,分别占交通死亡、受伤总数的47.3%和61.8%。
2013年至2015年,涉及“五类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5262宗,造成1440人死亡,6465人受伤,分别占全市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宗数的66.6%,死亡人数的55.9%,受伤人数的74.3%。
10年过去了,被禁止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率,似乎并没有出现明显下降,且占比更是出现了上升。广州禁摩政策,理由归结于摩托车导致双抢案件增多,交通事故频发,让广州交通“平安有序”。
实际上,在居民出行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时,强行禁摩,便导致了路上无牌无证摩托车,无证驾驶增多,反而引致交通事故的上升。广州交通要“平安有序”,如果只一味地禁摩、禁电,只会让两轮车的刚性需求获得“非法化”最大的释放。
这正是羊城的五类车之困。
正视羊城居民们的两轮车需求,进行有效疏导并规范化管理,而不是一刀切式的禁止,何尝不是解决五类车之困的良方,何尝不是交通政策响应群众需求的“供给侧改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