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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02: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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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版主对不符合版规的贴子进行清理,却被扣上滥用权利的帽子,呵呵,这帽子真大,哪怎么才不算"滥用职权"?符合你的商业利益才叫不"滥用"么?
先看看您的卖贴:
再看看人家的卖贴
https://www.motof.cn/thread-116778-1-1.html 小强对讲机
https://www.motof.cn/thread-129694-1-1.html 新会500大圆出任我游GPS导航仪一台
https://www.motof.cn/thread-121245-1-1.html 看到车友车被盗,出套GPS追.踪.器
https://www.motof.cn/thread-116774-1-1.html 100多欧元的摩托服阿峰才卖200元人民币,还包邮。
声色图文具商业化,淘宝店连接什么都贴上来,这TMD还不是商业广告是什么? 难道还要请周润发代言才算商业广告么? 你置其他摩托坊交钱开商店的商家利益何在??!!!!!你视规矩何在???!!!
既然选择在摩托坊和跳蚤版发贴! 就要遵守规矩! 无论谁来到也是这样,您发贴前有看版规么??
https://www.motof.cn/thread-108937-1-1.html
1、易物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品、管制品和摩托汽车整车零配件相关以外的物品均可销售交易,严禁发任何广告。
相信认识本人也知道本人性格木纳,昂直,绝对不会因个人喜好或利益问题而拍马屁,耍私权,说实话,我97年就是首批互联网用户,也担任过很多国际知名论坛的版主,比如台Wan的GAMEBASE,同时是十多个群的管理员,这一切都是朋友的信赖.这版主,我当不当并不在意,但,只要有我当一天,我就要坚守这个岗位的责任,你对摩托坊有益的,我无论多不喜欢你,也绝对双手双脚支持你,但如果是借打着为车友着想做牌坊为一己私利而违反摩托坊规则,损害摩托坊利益的,无论我多喜欢你,你来头多大,也绝不姑息! 之前车元素大哥在本版发过卖车贴,直接就被我删除了,私下我是抱歉的,但在公立场,我问心无愧!
所以,你卖东西是欢迎的,做广告,就免了. 再次谢谢您的发贴,喝多了,等下七点还要爬起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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