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账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737|回复: 272

2楼已更新[转帖]今天跟野蛮交警大战了两个半小时我准备抗战到底为摩友谋福利~求支援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2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注册成为摩托坊论坛会员,结交天南地北好机友,和广大车友分享你的精彩图文游记,和众多摩坛大神交流玩车心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账号

×
本帖最后由 huazai007168 于 2010-7-13 23:45 编辑

[转帖]如题:
    今天我开摩托进入了“禁止外地摩托进入”的车道,车被扣了。我让交警拿出扣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拿不出来,我便拒绝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
    我数次报警,110到场。围观群众数次起哄声援。
    最后僵持了两个半小时,交警和上级数次汇报,依然拿不出相关的法律法规。
    期间已种种借口为难我:
    首先:怀疑我证件不全,要求拿出驾驶证正本和副本,行驶证正本和副本,强制性保险单,我一一拿出,无话可说。
    接着没办法,让我酒精测试,安全通过。
    接着说怀疑我的车是偷的,被我直接叼了一顿:所有的证件都是我的名字,你这个怀疑是什么依据?围观群众一片起哄喝彩~~~
      接着说我的车涉嫌偷抢夺行为,被我严正驳回:涉嫌偷抢不是你说了算,是110说了算。围观群众再次喝彩~~~
      接着威胁我要拘留我15天,被我叼得面都没地方搁。
    110到场,协商不成。
    最后左拖又拖,拖了两个半小时,依然拿出不扣车所依据的法规条例。竟然恶狠狠的丢下一句:你就当我抢你的车了。在处罚通知书上他自己注明:拒绝签字。然后强行将我的车拖走。
    期间我大部分通话过程都已录音
    这个警员的警号是:广东佛山顺德大良交警中队的190552号   
      
现在车已经被强行拖走了,我准备把事情搞大,投诉他肯定要的了。而且要打广州电视台的《今日一线》热线爆料,看能不能通过电台的参与让事情弄得更大点。希望车迷网有兴趣参与进来,大家一起为“反对禁摩”做些实事。
    具体的录音我会整理发上来,而且投诉和寻求电视台参与的工作一定会做,只希望得到车友们的更多声援。
    有兴趣的车友请关注本贴,会持续更新事态进展~
2010-7-11(更新)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23: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azai007168 于 2010-7-13 23:40 编辑

听了一下昨晚的录音,打算整理一下。幸好国产的手机魅族M8够牛,手机放在口袋里依然录得非常清晰。整理之后会放上来。
    不过由于说的是广东话,可能大部分车友都听不懂。需要花比较比较多的时间去翻译成普通话,这个工作量比较大~ 未命名.jpg
◆◆◆◆◆◆◆◆◆◆◆◆◆◆◆◆◆◆◇◇◇◇◇◆◆◆◆◆◆◆◆◆◆◆◆◆◆◆◆◆◆◆
  驾驶外地牌照摩托进入城区,被交警拦下要求扣车,车主认为交警拿不出扣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拒绝签字。双方在路边僵持2个半小时,其间莫某将过程录音,并在网上发出“顺德交警真牛强抢摩托车”一帖。目前,顺德交警正对事件进行了解。

    网上发帖介绍情况

    莫某在帖子中介绍称,7月10日晚8点左右,他开摩托进入了顺德大良某车道,由于该车道“禁止外地摩托进入”,被执勤交警截停,并要扣留该车辆。莫某以“扣车后要打的回家,会增加成本”为由,请求交警开罚单即可,不要扣留车辆。遭拒后,男子要求交警拿出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自称“考车的时候,学的法律法规就没有说过违规要扣车”,质疑交警执法无据。

    交警扣车理由被一一驳回

    帖子中称,现场交警因一时无法拿出扣车依据的法规条例,便转以车主“证件不全”、“涉嫌偷抢”、“醉酒驾驶”为由要求扣车,但遭车主一一据理驳回。僵持中,车主拨打110报警,但是到场**也无法协商成功。最后,据该车主叙述,执勤交警扔下一句“你当我抢车了”后,便将车拖走,并在处罚通知书上注明:拒绝签字。
    莫某在帖子中公布了该名交警的警号190552。帖子发出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争论,大部分网友力撑该车主据理力争的行为。网友photostroy表示:“地方法规不能替代宪法,否则就是违法。交警有权禁止机动车在某路段通行,但无权将机动车再次分类。”但是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本地限制摩托车入户已多年,如果不扣外地车,那么限制本地车入户的措施也就形同虚设,交警做法有其合理性。”

    交警威胁说要拘留车主

    同时,为了证实自己言论,莫某还将现场对话内容的录音发网上。通过录音可以听出,当车主坚持拒绝在罚单上签字时,扣车交警说出了“慢慢再动你……”,“我现在就拘留你15天……来,给我把他拖回派出所先,拖回去再慢慢跟你算”等让车主及围观市民愤慨的语句。
    事发后,莫某已经向110等**部门进行投诉,而据其表示,目前仍未得到答复。他要求当事交警向其赔礼道歉,并尽快发还暂扣车辆,并对无车可开所造成的不便作出象征性赔偿。
    昨日下午,顺德交警部门已收到录音证据,并称正对事件进行了解。

    现场录音

    车主连抛6项质疑 交警艰难回应

    交警:你听我说,那,我认为这部车涉及抢东西,偷东西的嫌疑。

    车主:阿SIR,这个话不是这么说的。

    交警:你认为有意见,你在上面写“有”就可以了。

    车主:部车是我自己的,我去哪里偷?

    交警:飞车抢夺嫌疑,有没有?

    车主:没!

    车主:你扣我车凭哪条规定先?

    交警:违反禁令!

    车主:禁令?禁令后面的处罚是哪里写着违反禁令就要扣车?

    交警:啊?

    车主:禁令哪里写着要扣车?

    交警:交警大队有文件。

    车主:那文件你就要让我看看。

    交警:你要看我就带你回去看,好不好?!

    车主:你现场处理我,我肯定要现场看了。

    交警:我现在没有带出来。

    车主:你连执法需要带的工具都没有带,你执什么法呀,阿SIR?是不是这样先?

    交警:拖你回去,拖你回去。

    车主:就好像你现场执法,你警徽都不戴,我凭什么服你?

    交警:你是要文件是吧?

    车主:是。你拿出来,我看了之后我肯定没话说的。

    交警:慢慢再动你!你先在这里签了字,有没有意见?

    车主:我肯定有意见了,你现在要扣我车,我肯定不签了,我懂法律的,阿SIR。

    交警:你懂都可以,我现在就拘留你15天,我看还懂不懂!

    车主:你找到依据就拘留。

    交警:我也懂规矩的,你说要拿文件的嘛,我就拿给你看。

    车主:拿吧,拿吧,你拿出来先了。

    交警:问问领导,拿一下那个扣车文件。

    交警:来,给我把他拖回派出所先,拖回去再慢慢跟你算。

    车主:不是吧?阿SIR!现场这么多人,你抓我回派出所,你起码先要给个理由我,你说是不是?我犯了哪个法律?我报110都没有说过要我去派出所,你要拖我去派出所?你说要开罚单没问题,但你没必要硬要扣我车。

    交警:法律没规定要扣车吗?

    车主:哪里规定了?我考车的时候学的法律法规就没有说过违规要扣车的。没有说过,是你们阿SIR这么说而已。

    交警:你的证件呢?

    车主:证件我有,什么证我都齐全。

    交警:不扣你车,不扣你才怪。

    车主:法规都没说要扣车。

    交警:你说不扣就不扣呀?

    车主:不是我说的,是法规说的。

    交警:人家那么多辆车被扣了都没有出声,就你不同意。
    车主:阿SIR,你杀了很多人,不代表你杀人是对的。

    交警:咁大的酒精味?你是不是喝酒了?先做个酒精测试。

    车主:喝了王老吉,你要测试就让你测,我学过法律的,不是这么容易冤枉的。

    车主:我是合法公民,做足自己应该做的,我不是无理取闹。

    交警:我们也是做足的,你要看的东西,我就带你回去看了。

    车主:你现场执法,可以现场让我看了,干吗要带我回去?你说带就带的了?

    交警:你如果有意见回去再说。

    车主:要带也是110带,也不是你们说带就带,就算110都要给个合法的理由才能带我回去,不是说带就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顶你···执法,是有法可依。这摆明就是乱来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点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 ~~~~~~~顶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动什么别动情 于 2010-7-12 23:35 编辑

是转帖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我关注进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追究起来有可能会牵连到咱们坊里的兄弟啊,,LZ要三思而后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朗肥波 于 2010-7-12 23:38 编辑

顶事主啊,应该要颁个2010牛人奖比你....我也很讨厌JJ。一定要为广大的车友争口气,精神上无限量支持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2 23: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摩托坊(MOTOF.cn) ( 粤ICP备2020133911号-1 )

GMT+8, 2024-12-22 14:46 , Processed in 0.029739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