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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陳零

退伍行刑**提醒世人"千万不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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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18: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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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20: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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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2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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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20: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听我朋友讲过,以前当兵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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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01: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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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2: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以后我的师弟们举起的枪是对着国家的敌人,而永远不要是所谓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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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3: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多美丽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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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22: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枪决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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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0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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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14: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99年浙江**。我枪过3个!前2个是杀人犯,后1个是******杀人犯,我就没做恶梦,那是职责,是**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任务!枪手是要政审过的!心理素质是强的!是部队里的尖兵。以前枪毙是打身体的,可能要补好几枪!现在地点是随地定的,都是一枪过基本不会补枪(有多是新手)!枪是竖着顶主后脑,子弹从2眉中间出,子弹进头洞好象笔那大出来好象3支笔扎起那大(还有好多难说清),身体的**还可以用的(比如眼角膜,肾==)!从犯人下车到枪毙到法医验收到收队,前后不到2分钟!枪手回部队吃饭多有麻婆豆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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